从“棚改安置”到“保障性租赁” ,住房收储模式在我国的发展,住房收储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前后,推行目的在于满足保障房需求与加快库存去化。
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
从原因来看,彼时我国房地产行情步入下行区间,销售量明显降低,带来严重的库存积压,与此同时,保障房建设的压力依旧严峻。
因此,住房收储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满足保障房与安置房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楼市库存去化,扩大市场的购买需求。
2022年以来,随着棚改进程接近尾声,安置房的建设需求已然不再,因此保障性安置需求逐步转变为保障性租赁需求。
2023年以来,郑州与杭州等地进一步推进对二手房的收购,促进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城投公司参与住房收储的最大问题即在于收储所需的资金来源。
如果是以自有资金入场,则会对公司的可用资金造成极大的占用,回款期均普遍较长;如果以财政拨款的形式入场,其虽不会对城投公司本身带来影响,但会对区域内财政带来一定压力。对于城投公司而言,最理想的方式是通过银行来融入长期限资金,即从政策性银行或者商业银行处融入租赁住房贷款。
从租赁需求来看,2023年以来,百城住宅租金收益率有明显提升,主要原因或系居民购房意愿下降与租房需求提升的共同影响,租金收益率从2022年末的2.10%提升至2024年3月的2.18%,对本息的覆盖能够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据统计,累计752家城投主营业务中涉及保障性住房业务,江苏与浙江两省主体数量较多,存量余额也相对较大,其中涉及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存量余额占比分别为30%与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