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板块一片大火之际,我们要从一份文件中找到新大陆。
12个省份停止上马新基建项目,化债全面开始。
有人可能会问,停止上马新基建对这12个地方不是利空吗?恰恰相反,是国家兜底式的化债开端。
文件简要版放在最后,可以看看,通篇提化债。
1.地方债务是肯定要化解的,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决定的,政府不能随便破产,不能不讲信誉,不能带头拖欠。
2.化债不是一蹴而就的,肯定会有一系列的组合拳,也未必就是AMC一种办法,而且要久久为功,现阶段基本每周都有国家层面化债的新政策。
3.由于化债概念股都是利空出尽,且持续利好不断,且基本都是小市值,因此肯定是要出妖股的,关注债务最重云南省的有重组和资产注入预期的云南城投、昨天有涨停的渝开发。
最后,地方化债概念全分享:
云南城投(前期龙头且万亿国债云南独自分得1076亿)
津投城开
渝开发(昨天有涨停)
泰达股份
等等
以下内容是根据国办35号文已公开的信息作的简要梳理,仅供参考。
(一)城投平台分类将地方国有企业分为三类: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2.参照地方政府平台管理的国有企业(针对新设平台);3.普通国有企业。
(二)融资政策债券融资方面:1.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只能借新还旧且不包含利息,不能新增融资;2.对于参照地方政府平台管理的国企,根据省市区域不同,实施差异化限制,12个高风险重点省份只能借新还旧,其它省份在省级政府出具同意文件的情况下,可以新增融资;(12个高风险重点省份为:天津、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 3.对于普通国有企业,可以新增融资,但是债务自己负责偿还。(银行信贷方面,目前各行基本参照对于债券融资的要求执行。目前最大的困惑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参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国企”的名单不清楚,这一名单应大于3899名单,因3899仅含发过债的平台国企。我们认为,未来最难的是不在名单内但实际承担着政府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那些城投公司)非标融资方面:
根据区域不同进行差异化限制,对于12个高风险重点省份要求金融机构配合展期降息,其它省份建议协商展期降息。
(三)债务管控
未来每个省会根据当地GDP规模与社融增速进行债务管控,如要求债务规模不能超过GDP规模、债券增速不能超过当地社融增速等。一旦超过上述要求,新增债务便只能用来借新还旧。
(四)城投标债保兑付
(1)对于城投标债,明确至少要在2025年以前力保;
(2)央行通过设立流动性工具(SPV)来支持城投平台偿付标债,同时省级政府要提供抵押物;
(3)允许省级城投继续发债,用于下属区县级平台的债券偿还。(根据了解,目前有些银行接到的通知是,对于非标债务,该展期的展期,实在不能展期的部分则通过银行贷款来置换。很显然,展期降息是大方向,区域差异则是更重要的方向)
(五)特殊再融资债
除了之前明确的1-1.5万亿特殊再融资券正常发行外,可能还会再发行1万亿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偿还工程款(如内蒙古发行的便是用来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
(六)提出债务风险底线
1.首先对于标债,明确至少要在2025年以前力保;
2.央行通过设立流动性工具来支持城投平台偿付标债,同时省级政府要提供抵押物;
3.允许省级城投发债偿还区县级平台的债券。
(七)要求国有银行入局助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
彭博社的报道提供了更多细节。如,网传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国有银行入局助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对存量地方债务进行展期、降息,并发放贷款置换今明两年到期债券。
1.央行将设立“紧急贷款”,对地方政府暂难偿还的债务(含公开债券及非标贷款)进行“紧急性”的流动性支持,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仅可用于“紧急“事项。这个举措可以和前面的35号文相对应,即省级政府要提供抵押物等担保措施;
2.调整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原则上),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限)国债利率,调整后的还款方式应做到每年还本比例至少达到10%(即十年内要还完且每年都有还本计划)。目前10年期国债利率为2.7%左右,仅和国有行的存款利率相当;
3.对于2024年前到期的相关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明确可维持五级分类正常,且不纳入征信管理,对于已出问题的债务可自主核销,相关情况不纳入考核;
4.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要让利,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面要担责,但应坚持“保本微利”原则。
(八)证监会体系对城投平台新增债券的具体要求
实际上,现在金融部门对城投公开债券均持谨慎态度,如之前证监会亦提出要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把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债务“防爆雷”作为重中之重。这意味着,现在的存量城投债券确实已经变得很稀缺,短久期则属于相对优质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