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修订内容
(二)完善定期报告制度
可见,季报披露的具体要求仍以交易所为准。
目前,上交所、深交所均未对已正式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季报披露及其预约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建议大家去看看证监会、交易所原文,不要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