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上交所就*st22年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编制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目的是为了推动“应退尽退”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st需于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报。
二是有退市风险的须在1月31日前披露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对于有业绩预告相关指标触及退市标准、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是否触及退市情形的判断与公司存在重大分歧、影响公司是否触及退市情形的事项尚未核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退市风险与前期披露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形重点披露。
三是有退市风险应分别在年报前20十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
四是4月30日前完成年报披露,未完成,退市。
重点核实及披露事项已在下图用红笔标出重点,自行阅读。
下一步,st板块内的资金大概率会向不戴星的st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