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旺实生物;乙方:公司)
1、甲乙双方拟在小分子创新药 VV116 的产品加工、生产、国际注册、市场
开发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
业务合同的基础;本协议旨在搭建战略合作框架,促使双方在合作框架内发挥各
自优势,相互配合,共同发展。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方式不具有排他性,不会改变各自的独立地位,甲乙双
方以各自名义对外承担经营责任。
2、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
(1)委托加工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医药产品,乙方按照相关约定及 GMP 标准,建立产品相
关的生产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分析方法验证,开展产品放大试验、临床研究用样
品生产、工艺验证、商业化生产等研究。
(2)生产管理
乙方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产品生产环境,
推动甲方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双方加强沟通生产管理方面的信息及经验,确保双
方合作的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得到高质量管理与管控。(3)国际注册
针对双方合作产品,若涉及国际市场的注册,则乙方需根据甲方的指令需求
提供国际化注册服务。
(4)市场开发
对于乙方存在优势的专业推广领域,甲方可与乙方探讨具体合作。
(5)合作项目
双方未来在多个领域合作,积极推动甲方创新研发产品落地,促进医学发展,
使更多的患者受益。
(6)具体合作
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双方就各项目的实际内容另行商定合作细节,
并签署相关协议。
3、本次战略合作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