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目标:
1)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
2)大中型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超过城市注册电动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覆盖率稳步提升。
3)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
1)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以及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2)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设施应装尽装;以“三中心”配建停车场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3)提升运营服务水平。鼓励以省为单位,构建充电设施监管与运营平台,规范充电设施信息管理。
4)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
5)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峰谷分时电价,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电费。
#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
解读:目标到2030年城市公桩数量超越城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车桩比目标超预期。目前国内电动车:公桩约为7:1,大功率直流公桩需求再强化。
#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在基础较好的地区根据需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解读:重申充电桩下乡,明确示范县/乡镇建设方向,后续充电桩整县推进模式落地全国值得期待。
#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电费】。
解读:容量电费约占全部电费收入的20%左右,变相补贴运营企业,大幅减轻运营端负担。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持续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解读:对地方各级政府后续政策出台提出要求,未来有望看到省级、市级甚至县级实施方案和补贴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