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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心法20250224
投条一枝花
自学成才的萌新
2025-02-24 17:14:16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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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知无价,用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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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小韭06751027
    满仓搞的老韭菜
    只看TA
    2025-06-29 03:23 福建
    ### **《论"合法造假"与"聪明人"》**  中国证券法之奇,奇在"造假者众,而罚者寥寥"。越博动力案之前,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者,竟如市井泼皮,逍遥法外,不损分毫。而今"第一次"罚之,倒像是恩赐,罚金不过二百余万,怕是连造假所得的零头都不及。如此"严惩",何异于纵虎归山,反教人笑掉大牙?  法律制定者之"聪明",在于他们深谙"罚小不罚大"之道。造假者赚得盆满钵满,罚单却轻如鸿毛,仿佛在说:"尔等尽管造假,只要不掀翻桌子,罚酒三杯便是。"这般"惩戒",何尝不是变相鼓励?倘若法律连作恶的成本都算不清,那制定者究竟是蠢,还是坏?  更可笑的是,这"第一次"三字,竟成了进步的证据。仿佛从前纵容造假是天经地义,今日稍加惩戒,便该感恩戴德。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强盗抢钱,官府不抓,反夸他"第一次只抢一半,已是仁至义尽"?如此法律,究竟是约束恶人,还是庇护恶人?  倘若立法者当真以为这般处罚能震慑奸邪,那他们的脑子怕是被门夹过。造假者见罚金不及收益之万一,自然愈发猖狂。而投资者血本无归,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骗子逍遥法外。如此法律,究竟是保护良善,还是豢养豺狼?  呜呼!法律若不能惩恶,便是助恶。今日之罚,不过是给骗子们提个醒:"下次记得把账做干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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