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同时要求,要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研 究制定扶持文化数字化建设的产业政策,落实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在文化数字化建设领域布局国家技术 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支持符合科创属性的数字化文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 资。观点重申: 本次发文是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发文,级别较高。同时近期在各大央媒及党政机构官网上频频发文,对于文 化传承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中国政府主导的文化数字化与海外的数字资产发展形成共振:中国的文化数字化,核心在于在可管可控的 环境中,对优秀的文化进行数字化升级,同时打造新的传播(文化专网)及消费场景。而海外NFT在过去一 年的大热,更多的是一种新兴潮流文化在宽松流动性背景及区块链技术普及的催化下迅速出圈的结果。虽 然发展节奏及主导方不同,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他们背后的相同点,都是对于数字文化资产的探索,两种 发展思路蕴含着同样的逻辑。 回归到本次的《意见》,根据此前对于文化数字化的官方解读,文化数字化包括从文化资源数字化到文化 生产数字化再到文化传播数字化,即实行全面数字化。其主要实施主体包括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文化产权 交易机构、文化及文化科技机构、旅游及互联网企业等。
我们理解主要相关的环节包括:1)文化资源的数 字化,包括艺术品、古籍、传媒内容、旅游资源等的数字化,构建统一标准及数据库;2)版权服务及交 易,将有利于版权服务机构及文化交易平台;3)有线网络作为国家文化专网主要建设主体,将获得更多的 内容资源及消费场景;4)数字内容资产的发行及交易环节,是国家文化数字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梳理主要相关企业,包括数字文化资产运营相关企业:三人行、华扬联众、视觉中国、博瑞传播、中文在 线、浙文互联;技术及平台服务企业:浙数文化;国家文化专网建设:湖北广电、歌华有线等;数字文化 资产版权服务及运营机构:阜博集团等。相信后续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参与进来,共同打造数字文 化的生态。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进展不及预期,市场系统性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