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锦龙股份:一个刚刚启动的核心券商股
只做主流
2023-08-08 11:59:12

1.锦龙股份是唯一一家拥有两家证券公司的上市公司平台,控股中山证券67%股权,并参股东莞证券40%股权,形成一参一控格局。 

 

2. 2023年8月7日 锦龙股份 最新公告  时隔3年风险解除 业务恢复

 2020年8月20日因为暂停了业务,导致两个一字板跌停。时隔3年风险解除,业务恢复正常。


 

3  锦龙股份保守估值:东莞证券预计上市大约炒到450亿,中山证券180亿,450*36%+180*67.7%=280亿,对比现在市值,目前市值存在翻倍空间

 2018-2022年总共IPO证券公司为9家,经过wind数据整理,发行平均市盈率为24.71,上市以后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涨幅,现在以第一次开板当天的收盘价(非上市后最高价)作为溢价率统计,平均溢价率为3.42倍(较发行价而言)。


那么根据东莞证券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年报数据:东莞证券发行以后总股本16.67亿股,其中锦龙龙股份持有6亿股,2021年净利润9.97亿元,据此每股收益为0.59元/股。按照过去四年的券商IPO静态PE24倍计算,那么东莞证券的发行价格为14.35元(实际发行价格可能低于此),按照3.42倍平均溢价率计算,锦龙股份持有的东莞证券价值为:14.35元*6亿股*3.42=294亿元。将近目前市值的2倍。

上述未包含67%的中山证券股权价值。锦龙股份最大的价值还在于中山证券股权,因为是控股的,东莞证券毕竟是参股,预计东莞证券上市解禁以后锦龙股份会减持套现并增资中山证券(之前有现金增资方案后来不了了之),中山证券未来也会进行上市运作,中山证券股权价值保守估计上百亿以上。中山证券2020年净利润就达到了2.9亿元,2021由于被监管处罚部分业务暂停导致亏损,这也是锦龙股份2021年业绩亏损的原因,预计中山证券后续完成整改后就可申请恢复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为根据历史数据理论推理所得,实际发行价格可能会低于14.35元/股。开板价格由二级市场决定。


作者利益披露:转载,不作为证券推荐或投资建议,旨在提供更多信息,作者不保证其内容准确性。
声明:文章观点来自网友,仅为作者个人研究意见,不代表韭研公社观点及立场,站内所有文章均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独立审慎决策。
S
锦龙股份
S
光大证券
工分
100.51
转发
收藏
投诉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有用 65
打赏作者
无用
真知无价,用钱说话
4个人打赏
同时转发
评论(53)
只看楼主
热度排序
最新发布
最新互动
  • 只看TA
    2023-08-08 14:58
    看完我文章立刻进去了,现在被套六个点…… 今天不放量,感觉明天券商还是要大幅低开
    6
    1
    打赏
    回复
    投诉
    于2023-08-09 07:27:41更新
    查看4条回复
  • 西门吹雪7777
    只买龙头的游资
    只看TA
    2023-08-08 12:21
    唯一两市新高的小盘券商 空间巨大 第二个太平洋
    9
    2
    打赏
    回复
    投诉
  • 题材直通车
    躺平的游资
    只看TA
    2023-08-08 12:22
    那我锁仓?
    4
    1
    打赏
    回复
    投诉
  • 1人已打赏 收到8工分
    只看TA
    2023-08-10 10:09
    喷子们,接着黑啊
    1
    1
    打赏
    回复
    投诉
    于2023-08-10 10:13:09更新
    查看1条回复
  • 只看TA
    2023-08-08 16:20
    谢谢分享
    1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李纯钧-已注销
    躺平的游资
    只看TA
    2023-08-08 12:44
    感谢分享
    1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只看TA
    2023-08-08 12:19
    午后第一个涨停板
    1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只看TA
    2023-08-17 20:14
    还能玩吗
    0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只看TA
    2023-08-17 20:14
    还能玩吗这个
    0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只看TA
    2023-08-10 13:54
    就这个还有量
    0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1
  • 2
  • 3
  • 4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