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家涉及影视,传媒,文化的公司董秘频繁的回复股东提问,大家的问题十分集中,就是集中在短视频剧的创作,拍摄,发行。特别是与抖音平台合作,喜剧短视频等相关的问题十分集中,这将会成为一个新概念吗?
目前值得关注和观察
i以下是摘自某电影企业的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抖音文化(厦门)有限公司联合投资的《别怕,恋爱吧!》已于2021年6月14日在抖音平台播出。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把您的建议转达给相关的负责人。 感谢您的关注!
公司还是很直接的给予了正面回答
另一家如下
针对与爱奇艺的平台合作古装奇幻喜剧《大理寺少卿游》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电视剧的销售收入包括电视播映权转让收入、信息网络播映权转让收入、音像版权转让收入等。在电视剧完成摄制并经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电视剧拷贝、播映带和其它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内容可参考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关会计政策。感谢您对光线传媒的关注与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