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异动解析:
1、10月14日公告,因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春芳等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 01 民初 756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股东王春芳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26,1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2、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彩电生产企业,致力于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和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等高端产品的自主创新、研发与制造.目前公司的等离子电视和液晶电视在国内市场仍居前两位,出口居国内外品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