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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机构点评数据资产入表
水复花明
只买龙头的游资
2023-08-23 17:05:03

一、【华金证券-通信行业:数据资产入表2024年启动,数据富集区弹性可期】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内、外部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存货方式入表。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表相关列示:
  1在“存货”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包括外购的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和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2在“无形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包括外购存货、自行加工存货和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3在“开发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正在进行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金额。

  多主体已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探索,光大银行数据资产超千亿。光大银行2021年发布了《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估值白皮书》,针对17个估值对象确定了17个数学计算公式,结合111个计算参数,明确出198个计算指标及口径,最终采集了198个指标数据,计算出光大银行目前的数据资产价值超过千亿元。2022发布了《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会计核算研究报告》,提出将数据资产使用权和数据资产经营权列入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并给出“衍生性数据”和“数据工具”的会计核算和入表方案。南方电网首创了能源行业首个数据资产定价方法,实现电网数据资产“明码标价”,开展数据应用价值评估,量化部门及单位数据价值贡献度,创新建立数据资产入表管理机制,率先设立了数据资产会计科目,明确了数据资产的入表确认规则标准和入表管控策略。

  各地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化评估,通信、金融、政务等数据富集区受益。上海8月15日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探索形成以上海数据交易所场内交易为纽带的数据资产评估机制,在金融、通信、能源等领域开展试点”。北京7月5日发布《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要“建立社会数据资产登记中心,建设数据资产评估服务站,先行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入表”。随着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开启,通信、金融、政务等数据富集区预计最先受益,根据《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2022)》,2021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到1.3万亿元,互联网、政府、金融、电信四大领域合计占比达79.5%。其中,通信行业拥有大量具有社会属性、消费属性的数据资源,其中,运营商在用户规模、网络覆盖、连接数量上优势明显,根据工信部数据,2022年移动用户数超16.8亿,其数据价值更是一座储量惊人的"数据富矿",是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沉淀的核心力量。
  数据量+收入规模已进入运营商财报,数据资产弹性空间巨大。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获DCMM5(《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是通信行业首批通过最高等级认证的单位,充分证明其企业数据管理能力达到国家最高水平,能在行业内进行最佳实践分享,对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中国移动在2022年财务报告中首次公布自己数据规模和收入体量,2022年,公司经过清洗、脱敏,已经累计积淀超650PB高价值数据量,公司能力中台价值变现超百亿元,使用降本能力节约成本超38亿,形成大数据收入32亿。中国联通也在2023H1财报中公布自己大数据业务收入29亿元,同比提升54%,行业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超过50%,目前公司有400PB超大规模数据处理和超万亿级数据实时处理能力。从用户规模、研发投入、数据量、连接数等维度对比运营商与光大银行的数据规模,基于光大银行数据资产超1000亿的假设,运营商的数据资产规模将达数千亿,若按照PB法做估值测算,数据资产入表将为运营商估值带来巨大弹性空间。
  建议关注标的
 (1)通信类:
  1数据持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2数据处理:东方国信、亚信科技、天源迪科、亿阳信通
  3数据监测:中新赛克、迪普科技、恒为科技、初灵信息
  4数据应用:梦网科技、彩讯股份、银之杰、吴通控股
 (2)政务类:云赛智联、创意信息
 (3)医保类:山大地纬、久远银海、德生科技
 (4)多媒体类:金桥信息、大华股份、海康威视
 (5)工业类:宝信软件、东方国信、东土科技
 (6)基础软件类:创意信息、汉得信息、星环科技
  风险提示:数据要素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持续加剧

二、【招商证券-数据要素行业点评:数据资产入表规定正式落地,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有望提速】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推出时点较市场预期相对提前。《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等,为数据资产化提供了明确依据。
   《暂行规定》正式稿推出时点超预期。《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由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日起草,至2023年8月21日《暂行规定》正式稿印发,历经8个多月。《暂行规定》的出台在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前,正式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推出时点较市场此前预期相对提前。
   《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数据资源列示和披露要求。《暂行规定》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
  数据要素入表科目簿记细节进一步明确。《暂行规定》按照会计上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使用、对外提供服务、日常持有以备出售等不同业务模式,明确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具体准则,同时,对实务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结合数据资源业务等实际情况予以细化。《暂行规定》对无形资产、存货、开发支出等数据要素相关条目的入表细节做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数据资源”项目应分别在存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栏目增加“其中:数据资源”。
  数据确权、分级分类等数据要素相关政策有望进一步出台。我们认为,数据资产入表及未来可能的数据产品交易需要配套完善的确权、分级分类等基础政策,预计未来更多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将有望加速出台。
  投资建议:在基础制度逐步落地与完善下行业发展有望提速,重点推荐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方及数据资源业务方
太极股份、深桑达、上海钢联、通行宝、中科江南、人民W等。
  风险提示:政策出台及落地进度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发展初期商业模式不明晰。

三、【民生证券-计算机行业事件点评:政策指引数据要素入表,行业加速发展可期】
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概述: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明确了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范围。政策明确了会计处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后续随着未来数据资源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可及时跟进调整。政策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数据相关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准确反映数据相关业务和经济实质,有助于在国际会计准则相关研究制订等工作中产生更大影响力。
  明确了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根据政策,未来数据要素会按照会计上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使用、对外提供服务、日常持有以备出售等不同业务模式,明确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具体准则,同时,对实务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结合数据资源业务等实际情况予以细化。
  依法依规并且务实有效,解决资产“入表”的疑虑。政策强调,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明确企业数据资源适用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改变现行准则的会计确认计量要求。通过针对数据资源制定专门统一规定,解决实务中对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上的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入表”的疑虑,并明确计量基础。
  聚焦会计实务,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引。政策强调,充分采纳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当中有关各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结合当前企业数据资源特点和业务流程等,对实务中反映的成本构成、使用寿命估计等重点问题细化指引,规范和推动企业准确执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
  加强创新的同时确保积极稳妥,引导企业。政策强调,要围绕各方的信息需求重点,一方面细化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另一方面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强自愿披露,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与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有关的信息。
  明确了列示和披露要求,引导企业进行数据资源相关信息的披露。政策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
  投资建议:此次政策落地有望推动行业加速发展,在会计准则上明确了数据是一种“资产”并存在自身的明确价值。数据对外交易的会计基础不断完善,为打开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同时,可以看到,数据作为一种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同时也需要披露大量相关信息,说明数据安全仍是重中之重,数据的合规性将成为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后续随着数据确权等工作的逐步推进,行业有望迎来加速发展期。
  我们在《英雄的黎明:计算机的“股权分置改革”》、《再谈数据资产重估的“股权分置改革”》中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本质上解决了分置股权的流通问题和双轨市场问题,而这与统筹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需要解决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问题极为相似,也是《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的下一步任务中明确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核心方向,下一步有望迎来数据确权、交易等具体产业政策的持续落地。
  我们在之前在报告中提出,六月开始或将进入数据要素政策加速催化期。从6月份开始,广东数据交易所(湛江)服务基地揭牌成立,《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发布,验证了我们之前的判断。随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有望持续加速,国家数据局的成立、首任数据局局长的正式任命以及各地数据集团的落地,有望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未来数据治理、确权及使用原则、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重点行业数据要素运营等方面有望迎来更多政策利好,数据要素产业进入加速发展期。
  建议重点关注:
  1.数据要素“国家队”:建议重点关注
太极股份、深桑达、易华录
  2.网络可视化:数据要素领域预期差较大的方向,建议重点关注
恒为科技、太极股份、浩瀚深度、中新赛克、美亚柏科、迪普科技
  3.有望最先商业落地的医保数据要素领域:
久远银海、创业慧康、卫宁健康、东软集团、嘉和美康、山大地纬
  4.参与各地数据体系建设的本土政务IT龙头:
太极股份、创意信息、科大讯飞、电科数字、云赛智联、数字政通、博思软件、易联众、榕基软件、南威软件、德生科技
  5.参股国内地方数据交易所/交易中心的公司:
浙数文化、安恒信息、每日互动、易华录、广电运通、东方国信、东华软件、浪潮软件、零点有数、万达信息
  6.数据要素安全领军企业:
吉大正元、电科网安、四维图新
  7.重点细分行业数据要素领军企业:
捷顺科技、超图软件、千方科技、上海钢联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技术路线变化导致行业格局存在波动可能

四、【中信证券】计算机行业重大事件点评:数据入表暂行规定发布 产业化落地加速
  财政部制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在具体场景细化助力政策落地和产业发展,同时完善资产负债表相关列示和披露规定反映数据价值。相关政策为数据定价提供了指引,有助于数据要素产业加速落地,有望持续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建议关注数据、场景、产品壁垒深的行业龙头企业。
     事项:2023 年8 月21 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暂行规定》
     较2022 年12 月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施行日期,并在数据入表和相关会计事项披露上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
     从三大场景明确指引,加速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暂行规定》对数据在三种场景下的会计处理方式分别进行指引:1)对于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外购成本在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可计入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直接支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利用成本(清洗、标注等)、相关开支(鉴权、质量评估等),同时明确用于研发的数据资源当中,只有开发阶段的相关支出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2)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在用于对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3)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在符合规定条件情况下,应当确认为存货。
     对比征求意见稿,《暂行规定》对于数据入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场景指引,细化了场景下的具体细则,有助于不同类型企业数据资源有效入表。
     完善资产负债表相关列示和披露规定,规范化产业发展。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表内“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项目下增设“数据资源”项目,并按照“外购”、“自行加工”、“其他方式取得”分项列示。同时,《暂行规定》针对上述“无形资产”和“存货”项目的提出具体披露要求:1)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企业应披露使用寿命、摊销、减值等信息,同时披露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和重要的单项数据资源,以及资本化的数据资源研发支出金额;2)确认为存货的无形资产,企业应披露成本确认方法、跌价准备等信息,同时披露用于担保和重要的单项数据资源;3)除上述要求外,允许企业视情况自行披露应用场景、业务模式、安全保护等信息,进一步反应数据资产价值。《暂行规定》加强了数据相关信息披露,有助于对企业数据入表加强监管,规范数据要素产业发展。
     新规利好数据资源密集型企业及相关产业链,加速产业化落地进展。新规出台有望从三方面利好相关企业:1)具备数据资产的企业可通过销售相关数据资源直接增加收入;2)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化数据支出的方式改善经营利润;3)新资产入表有助于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带动企业融资环境改善。《暂行规定》的出台有望提高企业参与数据产业化的意愿,有助于数据要素产业加速落地,持续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从产业链来看,新规对数据资源拥有者、数据加工/处理等服务者、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者、数据安全提供商等企业将带来不同程度利好。
     风险因素: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数据要素体系建立速度不及预期;政府IT 预算支出不及预期。
     投资策略:《暂行规定》出台为数据入表提供了指引和规范,利好数据密集型企业表观业绩和信贷环境改善,有助于数据作为全新生产要素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助力企业加速融入数字中国宏大版图。未来,随着数据要素产业落地节奏提速,我们预计未来国内将加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  的数字中国。建议关注:
1)大数据基础设施:
深桑达A、易华录、云赛智联等;

2)数据处理/加工:星环科技、科大讯飞、航天宏图、超图软件、四维图新、拓尔思、东方国信、海天瑞声等;

3)政务数据体系建设/运营者:新点软件、太极股份、税友股份、万达信息、南威软件、美亚柏科、中科江南、博思软件等;

4)数据安全&加密:奇安信、安恒信息、启明星辰、卫士通、格尔软件、信安世纪、吉大正元等。

【华西证券】计算机行业跟踪:入表先行落地 新探索、新政策号角吹响
  数据资产入表政策 正式落地


     8 月21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数据资产入表是指将数据规划到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根据《暂行规定》,在存货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项目中,都新增了“包括:数据资源”条目,显示数据资源的账面数值或符合资本化标准的开支额度。暂行规定主要包含四个内容: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附则。
     《暂行规定》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在本规定施行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即不应将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数据资源重新资本化。
     《暂行规定》指出自用型数据为无形资产,持有、用于出售的数据为存货。我们认为,《暂行规定》为无形资产及存货的范围作了进一步补充。根据财政部答记者问,此次《暂行规定》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细化规范,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与现行无形资产、存货、收入等相关准则是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数据资产入表先行,确权登记等政策有望加速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落地,我们预计相关支撑体系与配套政策顺势加速出台。看好后续加快完善支撑体系设计,制定出台国家层面适用的数据确权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推动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标准、数据安全合规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相关制度,并加速推动会计、投融资、财政等方面配套政策同步出台。
     多地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顶层设计制定提供经验与借鉴。2022 年11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明确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深圳市等8 地将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7 月4 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数据产权登记申请人及登记主体、登记机构、登记行为、监督与管理细则、法律责任界定等五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试点地区的立法为数据登记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提供了有效范本,同时为数据要素确权的法律路径提供了方向探索。
     投资建议:
     重点关注数据拥有方:

1)如三大运营商,受益标的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2)垂域数据拥有方,重点关注信息发展,相关受益标的还包括:千方科技、中远海科、上海钢联、嘉和美康、山大地纬、久远银海、德生科技等;

3)数据确权:受益标的包括人民W、新华W等。

4)国资云及数据开发商也有望长期受益,重点关注太极股份、深桑达,相关受益标的还包括:易华录、云赛智联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相关制度完善不及预期、数字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系统性风险等


六、【安信计算机】数据资产入表正式发文,数据要素迎来重大利好

事件概述

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历时8个月的征求意见流程宣告结束,《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包含了适用范围、适用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附则四部分内容。


暂行规定》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有八处大的改动

《暂行规定》在适用准则部分的服务环节表述、数据资源研究开发指出、数据资源利用,列示和披露要求部分的资产负债表相关列示、披露格式要求、披露参考会计准则、数据资源应用场景,附则部分的规定实施前调整原则等八处作了较大改动,体现了专业、严谨和规范性。


《暂行规定》是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细化规

《暂行规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与现行无形资产、存货、收入等相关准则是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同时强调了企业在本规定施行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即不应将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数据资源重新资本化。


《暂行规定》强调信披和企业自愿披露数据资源信息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积极加强信息披露,同时兼顾信息需求、成本效益和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提出自愿披露方式,并围绕各方关注对披露重点作出规范和指引。在披露相关信息方面强调了“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对企业创造价值的影响方式”的重要性。


我们认为:《暂行规定》发布代表着数据资产入表的政策时间表明确落地,是新一轮数据要素行情启动的第一维度驱动力,正式开启了我国数据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的进程,后续的数据要素登记确权、流通交易和收益分配等政策或将陆续出台。


投资建议

关注三类厂商,一是具备数据资源资产化能力的基础设施供应商:深桑达、太极股份、易华录、云赛智联等;

二是掌握行业数据资源的细分龙头:航天宏图、通行宝、上海钢联、中远海科等;


三是垂直领域公共数据要素供应商:久远银海、德生科技、数字政通、新点软件、中科江南、万达信息、山大地纬等。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商业模式落地不及预期。



七、东方计算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印发,数据要素持续推进

核心观点

事件:2023 年 8 月 21 日,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下发,明确了企业数据资源经评估可确认为企业资产,列入财务报表。

⚫ 暂定规定的正式印发利好数据资源持有方等,有望给市场带来三点变化

1. 过去数据采购、处理、加工,均在当期进入成本或进行费用化处理,而新办法将允许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开支进行资本化处理,成为公司存货或无形资产,在财务上,表现为当期成本和费用下降,资产提升,类似于“研发费用资本化”。

2. 对于对外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企业而言,由于下游客户可以将相关支出资本化而非全部扣减当期利润,也将提升下游客户对数据的采购需求。

3. 对提供数据订阅服务的企业而言,过去收入按权责发生制进行分期确认,而成本一次性计提,新的暂定规定施行后,成本也将可以分期确认,从而提升当期利润。此外,伴随着未来数据登记确权规则的明确,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的机构,其数据产权被损害的情况也将大 大改善。

⚫ 数据要素政策有望持续出台,产业有望全面推进。暂行规定的正式印发对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以及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等有着重大意义。该规定是我国数据要素顶层设计“1+N”的 N 中最先落地的一项,是我国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关键政策。我们认为,国家层面数据要素政策将持续落地,地方政策有望持续密集出台,数据要素各环节都将得到推进。

⚫ 公共数据行业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登记有望成为下一个推进方向。我们认为,公共数据行业数据授权运营与数据资产登记确权是各地先行先试较为突出的两个方向,也是在暂定规定发布后,有望率先出台国家政策的两个方向。区域性、行业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均有望持续受益。数据资源持有方、数据加工服务商有望受益于数据确权登记政策的出台落地。

投机建议与投资标的

我们依然看好数据持有方、公共数据及行业数据授权运营企业、数据技术服务商三类公司: 

 数据资源持有企业:建议关注航天宏图(688066,买入)、科大讯飞(002230,买入)、上海钢联(300226,增持)、 中远海科(002401,未评级)、卓创资讯(301299,未评级)、拓尔思(300229,未评级)等。 

⚫ 公共数据、行业垂类数据授权运营领域:建议关注深桑达 A(000032,未评级)、易华录(300212,未评级)、太极股份(002368,未评级)、云赛智联(600602,未评级)、银之杰(300085,未评级)、中科江南(301153,未评级)、德生科技(002908,未评级)、久远银海(002777,未评级)、山大地纬(688579,未评级)、南威软件(603636,未评级)、远光软件(002063,买入)、彩讯股份(300634,未评级)、 税友股份(603171,买入)等。 

⚫ 技术服务提供商:推荐安恒信息(688023,增持),建议关注奇安信-U(688561,未评级)、山大地纬(688579,未评级)、星环科技-U(688031,未评级)、海天瑞声(688787,未评级)、每日互动(300766,未评级)、美亚柏科(300188,买入)等。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风险;技术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八、【平安证券:我国数据要素型企业即将迎来发展机遇】

平安证券认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力。数据要素产业步入发展新阶段。数据资产入表也将通过加快数据要素价值转化的方式助推“数据要素型企业”的培育、加快各个行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我国数据要素型企业即将迎来发展机遇。

标的方面,强烈推荐启明星辰、广联达,推荐太极股份、东方国信、宇信科技、深信服、绿盟科技,建议关注云赛智能、航天宏图、拓尔思


九、【开源证券:数据要素政策密集落地 制度环境逐渐完善】

开源证券指出,数据要素政策密集落地,制度环境逐渐完善,产业趋势进一步明确。(1)数字资产入表:受益标的包括上海钢联、航天宏图、卓创资讯、中远海科、海天瑞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

(2)数据基础设施与运营:受益标的包括深桑达A、云赛智联、山大地纬、易华录、久远银海、人民W等。

 

(以上资料仅为本号留存,不作为投资建议)

作者利益披露:转载,不作为证券推荐或投资建议,旨在提供更多信息,作者不保证其内容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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