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原因:短期,事件驱动,9月28日晚公告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受此影响股价涨停)
1、签署收购意向协议
9月28日晚公告,公司与维娜香港和上海维娜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维娜香港现持有上海维娜100%股权,公司拟收购上海维娜不少于70%的股权,暂定收购标的估值7亿右;
2、上海维娜主要从事化妆品业务,20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1.4亿
上海维娜主业为化妆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化妆品行业, 其产品不涉及医疗器械许可,不属于医美行业;主打韩国品牌,产品应用领域以女性护理为主,同时还兼顾辐射多个年龄层、不同性别人士的多层次护理需求;
收购目的为加快推进公司医美产业布局,通过借助上海维娜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后续可快速导入公司其他医美产品;
上海维娜20年收入4.6亿,净利润1.37亿;21年上半年收入2.07亿,净利润0.9亿(未经审计);
3、签订正式协议须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1)上海维娜2018-20年三年,经审计后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4亿元;
2)被收购两方承诺,上海维娜2021-23 三年度,经审计后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6亿元;
4、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布局医美不是什么新鲜事
1)公司布局医美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4月初公司就曾成立医美事业部布局医美;
2)公司当前主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医药板块,虽然确立了新增医美业务,但目前着重在药妆、功能性化妆品等非手术类医疗美容上游产品端展开布局;目前还没有医美业务相关的产品、资质和收入;
同时,从事相关行业需要取得相关批准以及产品研发注册批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时间跨度较长;
5、其他:26日江苏药品监督局披露公司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行为被处罚915万元;
(部分资料来自公告、网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