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炒股短期关系不大,只关注股票的可忽略
如果硬说和股市的关系,个人看利空垄断型互联网大企业。反垄断看国际潮流了。
ps:节选自公众号刘备教授,因全文有其他不相关内容,故节选相关部分。侵删。
昨天在伦敦的G7会议上,通过了一个很重要的全球税收改革方案。
G7就是美、英、法、德、日、意、加,都属于全球GDP前十的发达国家,剩下的是中、印、巴西三个发展中国家。未来这个方案可能将推广到国际经合组织(OECD)共38国,基本上涵盖了你能想到名字的主要发达国家。
这份方案主要包括两项原则:
1、跨国公司不仅需要在总部所在地纳税,还需要在其运营的业务所在国纳税;
2、以国家为基础,征收最低15%的公司税率,以此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打击避税。
第2项比较简单,发达国家在这次抗疫中都印了大量的钱,后续要通过加税回血。但目前在税率问题上各国比较内卷,跨国公司会选择搬迁至税率较低国家纳税。所以单一一国加税只会流失税源,大家一起加才能把这个钱收到手。
全球最低税率将只对世界上收入最多的100家企业征收,这里面大部分当然都是美国公司。所以这主要是防止美国公司通过搬迁总部来避税,是对美国有利的。
美国捞到好处后的回报则是第1项。
在互联网没有出现之前,买卖双方通常都是在一个地方,并由当地收税。
而在互联网出现之后,买卖双方很可能不在一个地方。比方说谷歌的总部在硅谷,一个欧洲人使用谷歌所产生的税收,大概率就被美国收走了,没有欧洲的份。
国内也类似,内地省份消费者在使用微信、QQ、淘宝、拼多多、百度、抖音等产品时所产生税收,最后大部分都被北京、深圳、上海、杭州收走了。
本质就是互联网巨头所在地垄断了巨额的税收,而没有互联网产业的地区则丧失了大量税源。
这当然不合理,因为税收本质是来源于消费,有人买东西才有税收。过去消费房和服务费都在一个地方,收谁都一样。互联网时代消费和服务不在一个地方,最后钱也去了服务地,税收也去了服务地,消费地明显被吸血。
按照新的原则,美国互联网巨头不仅要在美国纳税,还需要在服务所在国纳税,相当于美国吐一部分税收出来给别的国家,减少美国互联网对欧洲的吸血程度。
这件事影响非常大。
虽然中国没有签署这项协议,但未来中国互联网巨头在其他国家运营是不是也要交税?
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的互联网巨头在中国经营,是不是要向中国交税?
从公正的角度来说,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在国内提供服务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向运营地省份交税?
从长远看,我觉得答案应该都是YES。因为这样才更合理,也有助于减少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长期对公司经营、地方税收、房价等造成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