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客户情况表》显示,福能大数据 2020 年 99.98%的营业收入来源于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政务公司”), 是因为该年电子政务公司为福能大数据指定运营商,该 99.98%的具体构成为广州烽云占比 55.86%、顺德农商行占比 33.24%、电子政务公司占比 10.90%。因此,福能大数据收购前后的主要业务是机柜租赁,最主要客户为广州烽云。
在 IDC 业务中,广州烽云作为整体项目的承揽方,具备在全国多个省份提供服务的能力,其在业务开展中需要大量承租机柜,福能大数据依托广州烽云的资质与客户资源,可以增强服务范围和能力。根据广州烽云、电子政务公司、福能大数据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签订的《数据中心业务合作合同》,以及广州烽云与福能大数据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签订的《数据中心业务合作合同》,均约定由广州烽云承租福能大数据的 IDC 机房,用于自用或者对外出租。
综上所述,福能大数据收购后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州烽云具有正当原因及合理性,一是收购前后的业务延续性,福能大数据收购前后的主要业务和客户没有变化;二是广州烽云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其开展业务需要承租大量的机柜;三是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合作可以提高机柜出租率,实现业务共赢。
2. 说明租赁机柜的必要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广州烽云的主营业务为从事 ISP/IDC 业务、电信中立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及增值服务、IDC 租赁托管等,其拥有 ISP/IDC行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A2.B1-20172608)。广州烽云的下游是各类IDC 客户,即各行业有互联网接入或数据中心业务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IDC 服务的最终体验者即互联网用户,包括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广大网民,利用自有或租用 IDC 机房向用户提供客机柜、带宽、服务器、IP 地址、服务器托管等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因此,广州烽云的主营业务开展是以承租机柜为前提的。按照前述双方签订的《数据中心业务合作合同》,根据启用机柜电力接入量的不同,租赁费用为 3200—4700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