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同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146个热轧、冷轧、涂镀板、不锈钢、管材等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由之前的13%降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