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公司有一项优异的萃取法盐湖提锂专利,被前员工不惜铤而走险,在2019年8月抢先申请专利《一种碳酸锂制备方法》,由此侵犯了新化股份的重大商业利益。案件审理时间经历了长达两年多时间。在案件终审落定前,专利权的最终归属问题无法确定,公司对外的萃取法盐湖提锂业务因此受到重大影响。
但是1月21日,终于判决下来了,公司的萃取法盐湖提锂专利也可以正常使用,开展业务了。
1月份公司首次在互动易中对萃取法盐湖提锂技术进行了介绍:“盐湖提锂新萃取法是公司多年研发的新技术,公司在该领域积极推广技术应用。吸附法和萃取法各有特色,新型萃取法因投资省、回收率高、运行成本低、安全环保等优点,在生产成本上具有一定优势。在青海客户现场进行了试验,反应良好,认可度高。目前已为藏格锂业在后续沉锂母液回收提锂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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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公司在互动易中表示“关于原公司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刑事案,已终审判决,驳回原审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定罪量刑。”
据了解,该员工是在新化股份任职的技术人员阿锡他,新化股份委派他申请专利《一种碳酸锂制备方法》,而他在参与公司与藏格矿业等客户进行盐湖提锂小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功后,看到了未来的巨大商业利益,因此不惜铤而走险,在2019年8月抢先申请专利《一种碳酸锂制备方法》,由此侵犯了新化股份的重大商业利益。案件审理时间经历了长达两年多时间。在案件终审落定前,专利权的最终归属问题无法确定,公司对外的萃取法盐湖提锂业务因此受到重大影响,而这两年多时间里,盐湖提锂业务需求巨大,公司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机会成本。
记者注意到,在该案件终审后不久,公司首次在互动易中对萃取法盐湖提锂技术进行了介绍:“盐湖提锂新萃取法是公司多年研发的新技术,公司在该领域积极推广技术应用。吸附法和萃取法各有特色,新型萃取法因投资省、回收率高、运行成本低、安全环保等优点,在生产成本上具有一定优势。在青海客户现场进行了试验,反应良好,认可度高。目前已为藏格锂业在后续沉锂母液回收提锂提供服务。”
通过查询藏格矿业2020年报,我们发现在研发投入中提到萃取法盐湖提锂的情况,与互动易中新化股份的表述匹配,也侧面印证了萃取法盐湖提锂确实有技术实用价值。藏格矿业的锂业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如下:《新型萃取法工艺在碳酸盐型盐湖及沉锂母液中的研究及产业化》2019年12月公司经多方面考察,结合现有沉锂装置的基础上,研究新型萃取法回收沉锂母液中锂的可行性,旨在为提锂企业找到沉锂母液锂回收的有效方法,探索地区碳酸盐型盐湖提锂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技术开发、小试及中试备案。
萃取法盐湖提锂越来越被重视,2021年12月,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齐涛、朱兆武团队自主研发的西藏、青海盐湖提锂新技术科技成果评价会在北京举行。由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费维扬担任组长的评价专家组认为,碳酸盐型盐湖多官能团螯合萃取-三相反应提锂新技术技术流程短、成本低、环境友好、经济效益显著,为盐湖资源的高效清洁利用提供了新途径,建议进一步加强工业示范,积极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