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华为为代表的无人驾驶技术在现实路况中,可以完成L3/L4级别的自动驾驶。
而自动驾驶想要真正的上路,还需要交通法规的支持。
细说下近期的两个影响无人驾驶的政策。
11月17日,《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容被理解为国内将允许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首次明确了事故责任认定。
若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未激活状态下发生事故,按现行规定承担责任。
在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或事故,试点企业与试点使用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材料,需承担事故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证明自动驾驶系统是否激活?
12月5日,交通运输部下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给了明确指示。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具备车辆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存储和传输功能,向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和运营地有关主管部门实时传输关键运行状态信息。
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
运行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项内容:车辆标识(车架号或车辆号牌信息等);车辆控制模式;车辆位置;车辆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等运动状态;环境感知及响应状态;车辆灯光和信号实时状态;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反映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如有)和车辆故障情况(如有)。
补充一下,这两个政策在主体上是有差异的,但最终的方向可能是趋同的。
综上,自动驾驶政策给足、法规明确,可以说是万事具备,接下来智能路侧设备逐渐落实,只欠智驾车辆销量加速的东风,一个全球绝对领先的车路协同的车联网+智慧交通系统就建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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