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和方正证券】
今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证监会相关表态,“培养一流投资银行和机构”,支持头部券商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市场对相关券商非常有期待,比如流传中金公司和中国银河合并,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的绯闻,国联证券和民生证券的合并预期等等。其中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一直为市场期待。
事实上,自2022年12月新方正集团成为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后,持有新方正集团约66.51%的股权的中国平安就正式成为了方正证券的实控人。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157号文,中国平安需要在今年12月19日前提交解决同时控股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问题的方案。
在2016年中国平安曾说明准备拆分平安证券上市。
2023年06月08日在回复投资者提问中回复:在认真研究,后续如有进展,会及时公告。
越临近12月19日,市场关于平安与方正未来走向的猜想,越来越多。
为什么是12月19日这个时点?
这是因为证监会在2022年12月19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2〕3157号文中提到,中国平安需要在2023年12月19日前,提交解决同时控股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问题的方案。
这也意味着19日是一个关键时点,哪一方会向市场抛出答案,还不得而知。显然,中国平安将上报怎样的方案以解决二者的关系?平安证券与方正证券是选择合并还是其他方案,都成为行业的最大关注点。
一般来说,解决同业竞争有三个方案: 1. 卖给独立的第三方;2. 降低股份到非重大影响之下;3. 合并重组。
证监会前述的许可文件中,有三点核心要求,
一是要求方正证券应当督促实际控制人中国平安切实履行责任,就解决同时控制方正证券与平安证券、方正富邦基金与平安基金等问题在一年内制定并上报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在5年内完成规范整改;
二是方正证券、方正富邦基金须切实做好与平安证券、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的风险隔离与防范安排,严防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风险;
三是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5年内完善股权架构,压减对方正证券的持股层级。平安与方正会选择哪一种方式?
据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相关方案已报送有关部门。都在关注的一个重点,无非是同业竞争问题。由于中国平安控股的平安证券、平安基金的业务范围与方正证券、方正富邦基金相同或相近,在“一参一控”政策要求下,两券商间合并是呼声较高的整合方式,即由方正证券或整体被吸纳进平安证券,并翻牌成为平安证券,这也是较多的传闻;另一种方案是中国平安寻找卖家,转让方正证券股权。
消息面上,12月19日,是关乎平安证券和方正证券选择何去何从的重要日子。证监会此前要求,在上述日期前中国平安需提交有关同时控股这两家券商的解决方案。据报道,相关方案已经上报了。不过,截至12月18日晚间8时,该方案尚未在公众层面亮相。
12月18日中国平安和方正证券都没发布没有延期公告,重组公告也没有,得等证监会批复才有。
附网友沟通情况及分析:刚才给方正证券打了电话,接我电话的是一位口齿伶俐的声音挺好听的年轻女士。
我问了两个问题,第一,公司有没有收到平安的正式通告,得到的回复是,目前她本人并没有知晓有收到来自平安的通告。同时她也说明,这不代表平安就没有提交方案给证监会。第二,如果公司接到了平安的通告,方正有义务第一时间公告吗?她回答,这个也要根据证监会的安排和规定,公告或者不公告可能都是符合监管的要求的。
回答的滴水不漏,我也能理解她只能如此回答。关于提交方案的事,我相信她的说法就是她本人并不知情,但不代表他们的董事长不知情。关于第二个问题,记得当时董事长在三季报业绩会上说有进一步进展会及时公告。这里就看如何理解这个及时了。今晚公告是及时,过三个月监管认为合适了再公告也是及时,总之,目前能看得到的事实是,平安或者方正没有发布提交方案的延期公告,所以理论上平安已经提交了方案,满足了一年前监管的要求。至于方案是什么,什么时候要求方正公告,或者哪天一公告就进入停牌期,我们不知道。
-------重点!2023年12月19日,针对近日平安证券与方正证券或将合并的传闻,中国平安方面回应记者称,公司将从股东价值最大化出发,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指引,稳步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这一回复
被空头借机解读为重组方案告吹,是重大利空!
注意:中国平安的回复是在19日15时之后,但融券者在18日就动手了,当日融券3450万;19日接着又融券3908万,20日早盘大幅低开后跌停收盘,当日融券1624万,21日又大幅低开收跌-2.69%,当天融券大幅偿还,短短两天收益13%点左右,
看看上图陡峭的融券曲线,一部分可融券者短时落袋为安,获益巨大!
方正证券(sh 601901 ) 12月20日跌停。龙虎榜数据显示,沪股通专用席位买入4559.36万元,同时卖出1.03亿元。两机构专用席位分别卖出4225.10万元和1822.34万元。
这里有几个疑问:
融券为何敢提前做空,突然于18日,19日大额融券?如此笃定中国平安或方正证券的回复有利于融券做空?
中国平安或方正证券没有公告相关事项是否有失公平?证监会要求于12月19日之前上交解决同业报告,既然没有公告延期想必已经上报,必然会有部分人员知晓相关进程和方案内容,对二级市场投资者是否公平?
中国平安的回复是否有敷衍成分?仅以“从股东价值最大化出发,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指引,稳步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作为回复,这个股东价值的最大化的股东是指方正证券的股东还是平安证券的股东还是方正证券的流通股东,还是所有的相关股东?对此项受市场高度关注的工作进程和内容避而不谈是否合适?
20日三股主要做空力量是沪股通和两个机构,如何思考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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