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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写了:除条例规定之外,四项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所谓现行规定,就是土地转让金归地方支配,这一点不变。
土地还是地方上卖,出让金还是归地方上所有。地方上需要的钱还是那么多,对应卖地的数量也要那么多。所以短期内对土拍和房价不会有啥大影响,但长期来看则比较微妙。
过去的模式叫做收支一条线,土地出让金进了地方财政局,再由财政局花出来,收钱的和花钱的都是财政局。
未来叫做收支两条线,收钱的是税务局,花钱的是财政局,中间由税务局给财政局。
划重点了,这个钱不是随便给的。当前税务局则是垂直管理,严格执行中央政策,系统内部有各种监控指标,一有问题就会推送预警风险。别说违背了,就算是偏离政策的钱,那也是不会给的。
总之对地方来说,财政局就相当于自己的口袋,基本就是随便用;而税务局的钱要用则须遵守各种条条框框。
具体到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之前钱在地方财政局的时候,实际并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而一旦过了税务局,必然是会严格执行的。
目前地方上的主要收入有两笔:税收和土地出让金。
从政策来讲:税收可以用来支付各种开支(随便用),而土地出让金只能专款专用。但实际情况是两者基本都是可以随便用,所以地方上肯定更喜欢来得快的土地出让金——所有人和机构都一样,有快钱的时候谁都不喜欢慢钱。
但未来由于土地出让金被税务局管起,而税收收入仍然可以随便用,可以随便用的1块钱肯定好过被条条框框限制住的1块钱,特殊情况下甚至好过2块钱。
所以对地方来说,土地财政依赖暂时不会改变,但土地出让金的重要程度相对下降,税收收入重要性相对上升,必然会导致长远的影响。
和几个业内朋友聊了以后,有以下一些猜想。
1、新城、拆迁这种模式未来会减少,因为成本太高。拆迁成本基本是土拍价格的70%以上,相当于你用自己口袋里的70块钱来换取父母承诺给你的100块钱。反正我是不会去换的。
2、旧改可能会成为好生意。旧改和拆迁对于居民区别不大,但对于地方上区别很大。拆迁是地方上先把土地清干净了卖给开发商,要先花很多钱;旧改则是直接打包将项目卖给开发商,成本由开发商承担。拆迁是花自己的70块钱换爹妈承诺给的100块钱,旧改则是自己不花钱直接获得爹妈承诺给的30块钱,显然后者更划算。旧改的商业部分显然还能提供更多的税收收入。
个人觉得对万科、保利这样实力雄厚的国企是利好,因为他们才有能力广泛参与各地旧改,并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这是个技术活儿,绝对是对开发商综合实力的考验,不是简单粗暴随便造个房子不愁卖。可能同一个项目,牛逼公司做可以赚大钱,普通公司做要亏钱。开发商可能会进行新一轮的洗牌。至于那种踩中三条红线的公司就别想了。旧改肯定是个长线的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没钱或者融资成本高就是去找死。
3、更倾向于产业用地而非住宅用地。因为产业用地有税收,住宅用地没有。
4、最终的变数还是在于房产税。房产税是税,可以随便用,收1块钱可能抵得上2块钱土地出让金,这样就大大减少了地方上对于房产税的抵触心理。房产税这玩意儿牵涉到的利益太大,并不是一声令下就可以执行的。新政先给地方上心里种上草,有合适的时机就以试点的形式上马。
至于新政对房价的影响,关键看住宅供地数量能否保证。能保证的话,地方上相对不会那么看重土地价格,套路会少一点,对于控制房价是有利的。
但如果不能保证的话,地方上大概率倾向于多供产业用地、少供住宅用地,那控制房价就很难了。
我个人的判断是,过去供地完全是地方上说了算,未来税务局可能会有相当大的发言权。考虑到“房住不炒”当前是最大的中央政策,所以总体应该是向控制房价的方向来走。